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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吉县县委发文 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2018-08-1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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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3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推动法治西吉建设,中共西吉县委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进一步推动法治西吉建设的意见》,为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坚强领导和强大助力。

《意见》指出,要深刻认识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重大意义。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构建国家权力监督制约体系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意见》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准确把握和理解公益的内涵和外延,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县直各部门(单位)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要主动加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研究分析,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县人民法院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公正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完善案件受理、管辖、审理、裁判、执行等公益诉讼工作程序和机制,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县纪委监委要与县人民检察院加强协作配合,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实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和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无缝对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监督,定期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专项报告,适时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视察、调研等多种形式,督促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监督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公益诉讼案件,切实推动解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监督县行政执法机关及时正确履职,认真办理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切实整改履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行政部门(单位)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

《意见》强调,要营造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县人民检察院要组织好开展公益诉讼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的引导、监督和评价作用,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公益诉讼中的问题,突出宣传公益诉讼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突出宣传公益诉讼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增强法治观念和公益保护意识,积极参与、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形成党委领导、检察机关主导办案、国家机关全力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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